深圳失业后,可以通过办理失业保险来继续缴纳社保。失业保险是指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按照一定比例缴纳个人失业保险费,以享受失业保险金和各项失业救济待遇的社会保险制度。
办理失业保险的具体步骤如下:
1. 登记失业:首先需要到所在辖区的就业局或劳动保障部门登记失业。在登记时需要提交一些相关的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等。
2. 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个人失业保险费。根据深圳市规定,失业人员个人应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为1.5%。可以在失业人员所在企事业单位或居住地社区的社保经办机构缴纳。
3. 领取失业保险金:经过一定的等待期后,失业人员可以向所在社区或劳动保障部门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根据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基数和失业时长等因素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失业人员而言,要及时办理失业保险,否则将无法享受相应的失业保险金和其他救济待遇。同时,失业人员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如积极去找工作、接受培训等。
总之,深圳失业后可以通过办理失业保险来继续缴纳社保,这对于维持社保连续缴纳记录以及获得失业保险金等救济待遇非常重要。因此,失业人员在失业后应尽快前往就业局或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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