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规定,乘客可以携带液态和凝胶状化妆品。这些化妆品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包装容量不得超过100ml/3.4 美液盎司。
- 化妆品必须被装进一种透明的,可重新密封的塑料袋中,袋子的容量不得超过1升。
- 每位乘客只能携带一袋透明塑料袋。
透明塑料袋可以是一次性的或可重复使用的,但必须是透明的,这样安检人员才可以清楚地看到袋子内的物品。一般来说,这些袋子可以在航空港的安检区域获得。在一些国际航班中,航空公司也可能会在登机口提供这种袋子。
此外,乘客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如果带有超过100ml/3.4美液盎司的液体或凝胶状物品,可以将它们装入袋子以外的行李中托运。
- 酒精、可燃性液体和腐蚀性物质是禁止携带的,包括口红、指甲油等含有酒精成分的化妆品。
总结起来,乘客可以随身携带多少量的化妆品取决于每个物品的容量,并受到透明袋的容量限制。根据规定,通常每个物品的容量不能超过100ml/3.4 美液盎司,且所有物品必须放入一个容量不超过1升的透明塑料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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